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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南城會館建筑應整體保護下來 [推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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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回放:
4月6日,有媒體報道,北京市西城區(qū)粉房琉璃街、潘家胡同面臨拆遷,散落其中的30余個會館,有可能永遠湮沒在拆遷揚起的塵土中。消息一出,引起廣泛關注。
西城區(qū)政府新聞辦公室回應稱,這片會館在民國年間已逐步改為普通民居,后隨城市發(fā)展,大部分已面目全非,基本無法呈現(xiàn)歷史狀態(tài)。有的會館已不完整,成為大雜院,有的主體建筑幾經翻改,歷史信息保留較少或已蕩然無存。經文物普查發(fā)現(xiàn),隨著清末科舉制度的廢除,同鄉(xiāng)會館的文化集聚功能日漸衰退,開始慢慢退出歷史舞臺。其中大部分已不具備文物保護的價值,所以給予拆除。
拆掉會館很容易再想找回來就難了
近日,中國文物學會會館專業(yè)委員會會長湯錦程同筆者逐一尋訪了粉房琉璃街、潘家胡同里的會館。
“這里應該是龍綿會館!痹诜鄯苛鹆Ы29號院前,湯錦程停下腳步說,這個會館建于光緒16年,綿竹(古屬綿州)人楊銳曾奔走于龍綿等各個四川籍會館,從“公車上書”到“百日維新”,會館成為他宣傳、參與維新變法的陣地!斑@里是著名的涇縣會館,是陳獨秀、李大釗創(chuàng)辦《每周評論》的舊址。《每周評論》是新文化運動的領軍報刊,所以涇縣會館應屬于新文化運動的策源地之一?上]有留下來!”湯錦程站在一片瓦礫中唏噓不已,“去年我來時它已經被拆,只剩下一面后墻了。幸虧我在1991年考察這里時拍了一張照片,現(xiàn)在成了歷史見證!
對于會館的廢與留,湯錦程認為,如果單從這些已被拆除的公館建筑和會館規(guī)模上看,這些古建筑確實已沒有多大保存價值。很多會館已經失去了原有的風貌,并都已經成了危房。但是,它們身上承載著百年歷史,傳承著會館的文化精髓,沖這點,就應該保留下來。
據國家文物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,會館是明清到近代在我國各地出現(xiàn)的同鄉(xiāng)官僚、縉紳、科舉之士和工商人士等居停聚會之所。我國各地歷史城市皆有不同數(shù)量的分布,據有關資料,清朝各地在北京的會館就達到500家之多。
“北京的會館文化是明清士大夫文化與市井文化的集中體現(xiàn),尤其對北京的近現(xiàn)代教育、京劇的誕生、南城的擴建、街巷的形成、商貿的繁盛都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。南城是北京會館建筑最為集中的地方,約占會館總數(shù)的70%,把這片會館整體保護下來,能夠很好地見證北京的古都風貌!痹跍\程看來,盡管有的會館幸運地被保留下來了,但是如果僅僅孤零零地留住幾個會館,像一個孤島一樣被高樓大廈所包圍,很難讓后人體會曾經的文化風貌。拆掉會館很容易,再想找回來就相當困難了。
委員建議:拆遷前由文物部門先審批
在剛剛完成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,國家文物局一直強調要做好北京會館的全面普查、登記,確定其歷史淵源以及歷史、藝術、科學價值。對于具有一定文物價值的會館建筑,應根據其價值公布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,并采取強有力的保護措施。然而,相關統(tǒng)計還未公布,又將有30多個會館被拆。這讓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不禁捏了把汗。
據國家文物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,相對于名人故居,公眾對會館的關注度相對較低,對會館的保護工作也相對更加薄弱,所以會館的處境可能更為堪憂。沒有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大量名人故居和會館,在目前城市改造和建設過程中受到的沖擊極大。
一些地方和部門對于名人故居和會館保護的意義認識不足,重視不夠,保護意識淡薄,任其自生自滅,毀壞倒塌;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經濟效益,過度開發(fā),致使不少名人故居、會館及其歷史環(huán)境遭受嚴重破壞。同時,當前對于名人故居和會館研究不夠深入,保護缺乏標準,保護管理職責不清等現(xiàn)象也比較普遍。今年全國兩會期間,單霽翔就北京舊城保護問題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,北京歷史城區(qū)是城市發(fā)展之源,其每一方土地、每一寸肌理、每一道天際輪廓線中,都承載著北京城市的生命與性格、歷史與記憶。長期以來,由于缺乏對北京歷史城區(qū)的整體評估與保護,造成整體保護的重重困難。近年來,歷史城區(qū)因為區(qū)位優(yōu)勢,成為房地產開發(fā)的黃金地段,大量四合院、胡同等被蠶食,對城市肌理、道路格局和天際輪廓線造成持續(xù)破壞。而建設部門主導城市建設過程中,缺乏文物部門的審批和事先評估,經常是出現(xiàn)問題再處理。
為此,在今年全國兩會上,單霽翔在提案中建議,城市建設規(guī)劃之前應設置文物部門審批和事先的評估程序,從而實現(xiàn)對文物的有效保護。
“為了更好地保護文物,西城區(qū)將啟動大規(guī)模人口疏散規(guī)劃,這就是很好的解決辦法!比珖䥇f(xié)委員、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院長張廷皓也表示,保護文物,不等于把所有東西都按住不動,只是在城市建設之前,如果能夠組織文物專家對當?shù)氐奈奈镞M行評估后再開工,對需要保護的文物拿出有效措施,就能夠很好地解決城市建設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!氨Wo文物不應成為城市發(fā)展的負擔,只要政府部門能從對土地財政的苛求中跳出來,辦法總比困難多!睆埻┱f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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