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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公租房出租不限滬籍不限收入 [推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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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后,存在階段性居住困難的上海市青年職工、引進人才和來滬務(wù)工人員將通過申請租金較低的公共租賃住房,實現(xiàn)“住有所居”。昨天從上海市房管部門獲悉,《上海市發(fā)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已初步制定完畢,并將自今天起正式向社會公示,征求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意見,待修改完善后,將及時頒布實施。
其中明確,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多項條件:具有上海城鎮(zhèn)常住戶口,或持有《上海市居住證》和連續(xù)繳納社會保險金達到規(guī)定年限;已與上海就業(yè)單位簽訂一定年限的勞動或工作合同;在上海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,因結(jié)婚分室居住有困難的,人均面積可適當放寬;申請時未享受上海廉租住房、經(jīng)濟適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。考慮到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人群廣、收入差異大,暫不設(shè)收入標準。符合一定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規(guī)定申請?zhí)崛”救斯e金賬戶內(nèi)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。
此外,公共租賃住房的房型主要為成套小戶型住宅或集體宿舍。其中,新建成套住宅應綜合考慮住宅使用功能與空間組合、居住人口及構(gòu)成等要素,合理確定套型比例和結(jié)構(gòu),套均建筑面積一般控制在40-50平方米。公共租賃住房在使用前可進行簡易的裝修,有條件的還可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電器等設(shè)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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