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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商品房仍按建筑面積計價 [推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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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按套內面積計價:總房款不變,單價、物業(yè)費會略有上漲
有媒體稱,《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》進行修訂,今后預售住宅或現房銷售應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,經適房和兩限房銷售則按建筑面積計價和結算房價款。記者采訪了沈陽市房產局相關人士,得知沈陽仍將繼續(xù)執(zhí)行現行的銷售管理辦法,即按建筑面積計價。
如果按套內面積計算,會給市場帶來什么影響呢?一位國內知名開發(fā)商沈陽分公司總經理對記者說:“只是換個形式而已,房產局測繪大隊在測面積時,在測算建筑面積同時,再多加一項套內面積。而開發(fā)商肯定會將公攤面積的成本累加到套內面積上,這樣單價會略有上漲,而總房款不變。”
形式的變化,也許會帶來一些略微改變,目前購房者購房,需要繳納房款、契稅、住房維修基金三大項,契稅按總房款計,因此不會有影響,住房維修基金按面積算,購房者可能因此會少繳些,但少繳的部分相對于房款來說微乎其微。這位總經理說:“按套內面積計算價格,購房者對自己購買房產的面積會有實際的心理暗示,雖然可避免公攤面積爭議,但開發(fā)商肯定會相應提升單價,物業(yè)公司會提升物業(yè)費,供暖公司也會相應提價,最后消費者繳納的費用,沒什么改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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