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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 [推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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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國土拍告(2006)09號
根據(jù)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產(chǎn)管理法》、國土資源部11號令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的意見》(成府發(fā)[2005]42號文件)的規(guī)定,報經(jīng)成都市人民政府批準,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定于2006年10月27日上午9時30分,在成都市土地交易市場(成都市國土資源局辦公樓附四樓),以拍賣方式出讓七宗國有土地使用權,F(xiàn)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基本情況及要求:
二、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外的公司、企業(yè)、其他組織和個人,除法律另有規(guī)定者外,均可申請參加競買,可以獨立競買,也可以聯(lián)合競買。
三、本次拍賣出讓宗地,規(guī)劃用地使用性質(zhì)為二類住宅用地和規(guī)劃用地性質(zhì)可兼容住宅的宗地其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,JN27(252/211):2006-048號、JN29(252/211):2006-049號宗地不小于該地塊住宅開發(fā)建設總面積的30%;CH17(252):2006-050號、QY16(252/211):2006-053號、QY20(252/211):2006-054號宗地不小于該地塊住宅開發(fā)建設總面積的70%;JJ05(211/212/252):2006-051號宗地不小于該地塊住宅開發(fā)建設總面積的100%;JJ06(252/211):2006-052號宗地不小于該地塊住宅開發(fā)建設總面積的80%。
四、申請參加多宗土地競買的,競買保證金只須按其中額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繳納。拍賣以增價方式競價。自由競價,價高者得。
五、參加拍賣出讓宗地的申請人,請于2006年10月26日18時前,憑競買保證金繳款憑據(jù)(經(jīng)核準競買保證金到賬后)及拍賣文件規(guī)定的相關資料辦理報名手續(xù),領取應價牌。
六、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拍賣文件,請于9月29日起到成都市土地拍賣中心索取有關拍賣文件,每宗土地的詳細情況見該宗土地《規(guī)劃設計條件通知書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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