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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施工要突出人性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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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廣州市市政管理部門和城管綜合執(zhí)法部門,對增槎路廣清立交周邊道路施工工地進行執(zhí)法檢查,責令施工單位對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,同時按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。
報道顯示,在約3公里的該施工路段上,路面坑坑洼洼,多處存有積水,有100多米的人行道施工也沒有進行圍蔽,路面堆放的材料和余泥造成了行人通行不便。其實,在城建施工中不圍蔽、沙石材料以及土方露天堆放、甚至道路掘開了遲遲不修復等等情況,在許多城市并不鮮見。一方面隨意堆放的材料造成了行人通行不便;另一方面還容易形成揚塵污染環(huán)境,給周圍居住的市民制造生活麻煩;再有,在夜行中容易發(fā)生危險。于是,本來造福的“民心工程”,卻招致市民怨言不斷。
其實,這里涉及一個施工角度問題。城建施工是為什么?是為了改善城市交通和環(huán)境,并最終為生活在這個環(huán)境中的人服務(wù)。既然如此,就不能夠通過施工過程中的肆意破壞,和本可避免卻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給人們造成種種不變,來換取施工后的暢通和美觀。否則,就等于是暫時放棄和違背了為人服務(wù)的宗旨。從這個角度看,施工單位面對的不應(yīng)僅僅是物化的建筑和材料,還有周圍的居民和路過的行人。換言之,城建施工是一個物化和人性化的綜合行為。但在很多時候,施工者為了趕工期或者施工方便,僅僅注重了物化的一面,而丟掉了人性化的一面。
我們一直在提倡建設(shè)“宜居城市”和“詩意環(huán)境”。“宜居城市”和“詩意環(huán)境”不僅是城市的建設(shè)目標,更重要的還是一個過程。沒有“宜居”和“詩意”的建設(shè)過程,就不會有“宜居”和“詩意”的結(jié)果,因為城市永遠是在建設(shè)和發(fā)展中的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城建施工要突出人性化。也只有在城市建設(shè)和發(fā)展中凸顯了人性化,城市才能越來越“宜居”和“詩意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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